NIIT信息技术学院 文件
NIIT院发(2008)第 6号 签发 葛鑫
关于取消冉帅等同学本学期考试、补考资格的处分决定
冉 帅 经济信息管理专业 学号68030130040 旷课60节
李 昊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学号68140130011 旷课60节
黄武云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学号68140130002 旷课64节
李行航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学号68140130048 旷课66节
朱 超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号68140130014 旷课62节
唐天琪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学号68140130050 旷课68节
阎 嫣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号78140130010 旷课66节
以上同学无视校纪校规,长期不到校上课,虽经教育,仍无悔改。根据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NIIT学院学生处分条例》第4条规定,决定取消以上六位同学本学期考试、补考资格。
2008年5月5日
主题词: 处分 决定
报: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送: 学生家长